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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书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

促进会秘书处是促进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,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,副秘书长协助,配置必要的人员和机构开展工作。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,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。

一、秘书处工作职责: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,结合实际制定促进会各项规章制度。

(二)进行专题调研,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、技术、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。

(三)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、法规,推行行业管理,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,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,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,提高全行业和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。

(四)接受委托或参与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。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,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。

(五)组织交流行业经验,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、经济技术等开展咨询服务。编辑出版促进会刊物和有关资料,开展信息服务。

(六)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、业务培训,组织经验交流,不断提高企业素质。

(七)承办政府主管部门、自治区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情。

(八)负责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;起草会议纪要、对会议决定事项催办落实。

(九)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。

(十)负责编制促进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,定期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,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
(十一)负责会员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。